抽样程序的标准及来源
抽样方案的中国国家标准是GB/T 2828.1。这个中国国家标准的抽样程序来源于美国以前的军方标准MIL-STD-105E。而美国军方标准MIL-STD-105E源自于二次世界大战初期的美国,当时美国因大量军需物质必须供应,而检查员又非常缺乏,军需物质的购入及验收无法按照一个规定的比例来检验,所以就不得不采取一个既经济又实用的方法,由此诞生了后来的美国军用品质标准MIL-STD-105E。
所以,这个标准可以说是一个用鲜血和生命验证可行的标准,也因此得到广泛的应用,并被众多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用来形成自己的抽样标准,例如中国GB/T2828.1-2012,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859-1,英国BS 6001,德国DIN40080,美国ANSI/ASQC Z1.4,加拿大105-GP-1,日本工业标准JIS Z 9015。其中,中国标准GB/T 2828.1在内容上等效于ISO 2859-1,而美国的ANSI/ASQC Z1.4就是从MIL-STD-105E直接命名而来。但不论这些标准如何命名,其实质内容依然是MIL-STD-105E。因此,对从事抽样检验的行业来说,MIL-STD-105E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核心标准,只不过,目前在正式的文件上已经不再使用MIL-STD-105E作为标准名称。
抽样方法的核心内容
我们以MIL-STD-105E(也就是美标ANSI/ASQC Z1.4、中国国标GB/T 2828.1)为例,简述MIL-STD-105E标准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般检验水平分为Ⅰ,Ⅱ,Ⅲ三类。水平Ⅱ为正常检验水平,无特殊要求时,均采用该水平。
当需要的判别力比较低时,可规定使用一般检验水平Ⅰ,当需要的判别率比较高时,可规定使用一般检验水平Ⅲ。
特殊检验分为S-1,S-2,S-3,S-4四个检验水平。特殊检验水平所抽取的样品较少,仅适用于必须用较小样本而且允许有较大误判风险的场合。
字母代号对应的抽样数量、AQL值、可接受疵点数量
(以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为例):
在第一张表格中,按照待检验产品数量和检验水平,找出对应的字母代号。
在第二张表格中,找出第与字母代号对应的样本量(应抽样数量);按照事先选定的AQL值,找出可接受疵点产品数量和拒收疵点产品数量;以上述标准实施检验。
实际检验时,除了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外,我们还会遇到或使用更多的抽样方案,比如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等。这些抽样方案在后面的章节里会有相关的叙述。
一次抽样方案及实施步骤的举例
下面我们以某服装订单4000件为例,解释AQL抽样检验的一次抽样方案实施步骤。主要步骤如下:
决定要检验的项目(Item)和判定标准(Standard)(良品和不良品如何区分)。
决定允收水准,即AQL值(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决定检验水平(InspectionLevel)
找出样本代码(Sample Size Code)
决定抽样程度
执行抽样、实施检验
判定检验结果
1. 首先决定要检验的项目(Item)、同时要决定判定标准(Standard)(即:良品和不良品如何区分)。
以纺织服装为例,通常检验项目包括包装、工艺符合性、外观做工、尺寸偏差等。
判定标准可以是客户给定标准(大买家通常都有详细的质量手册,列明常见的不良品种类和质量执行标准),或者客户默认供货商的质量规范/质量标准,或双方以本行业长期默认的标准来区分良品和不良品。
2. 决定允收水准,即确定AQL值(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所谓允收水准,是指对生产者(或供应商)而言,考虑了现有的设备,物料,技术,管理及操作以后,认为某种程度的不良率消费者(或买主)也可以接受,而消费者(或买主)也认为可以接受这样的不良率(也就是限定良品群体的最高不良率),用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表示。通俗一点说,允收水准(AQL值)就是指买方对不良品所设定的可容忍的极限值。确定了允收水准,就可以根据一定数量的抽样检验结果判定该批货物(即被抽样的母体)是否符合买家的品质要求。
服装家纺鞋类等大宗货品一般采用AQL=4.0的允收水准,部分品牌服装或价格较高或使用要求较高的纺织产品采用AQL=2.5的允收水准。事实上大多数的纺织品检验对于次要疵点采用相对宽松的AQL4.0允收水准,而主要疵点采用相对严格的AQL2.5允收水准(见下表中的红圈处)。我们用下表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为例:
确定AQL值时应遵循的一些原则: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AQL值是一个满意的过程平均质量,预期供货方的批平均质量不会超过此值。
a) 确定AQL值,依赖于生产方可能提供的质量和使用方认为理想的质量之间的折衷,就是说,是使用方所希望的质量和他所能买得起的质量之间的一种折衷的质量。
b) 对于不同的质量水平要求,AQL有多种规定数值,从0.010~1000。服装业最常用的AQL值是2.5,要求高的用1.5,要求稍低的用4.0。不同的AQL值体现了不同的质量水平,通常AQL值越小代表品质要求越高。但不能要求AQL值过小,否则,产品成本和检验费会增加,或产品批经常被拒收,以至供货方拒绝签合同。
c) 应考虑产品的用途和由于产品瑕疵所引起的后果不同,而确定相应的AQL值。比如,服装上出现同样的问题,品牌服装比低档服装更容易招致投诉或索赔,因此,品牌服装比低档服装的AQL值应该小一些。
d) 可以给单个检验项目指定AQL值,也可给一组检验项目联合指定一个AQL值。对于服装而言,可以对做工品质的允收水准和尺寸测量的允收水准设定不同的AQL值。
e) 考虑不同瑕疵(不合格项目)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不同,在对同一产品批进行抽样检验时,可以针对不同瑕疵(不合格项目)设定不同的AQL值,对产品性能影响较大的瑕疵(不合格项目),其AQL值较小。例如,对于服装而言,可以对做工品质的分为主要疵点和次要疵点,主要疵点执行AQL2.5,次要疵点执行AQL4.0。
3. 决定检验水准(Inspection Level):
检验水准是用以决定批量(Batch or lot size)与样本大小(Sample size)之间的关系。检验水准有一般检验水准(General Inspection Level) I、II、III级,通常抽样时采用II级,不过,如果无须过高判断力时可采用I级。还有特殊检验水准(Special Inspection Level) S-1、S-2、S-3、S-4级,这些是适用较小的样本大小而容许有较大的抽样危险时所用。如下表所示。
在一般检验水平(General Inspection Level) 的三档中,水平Ⅱ是常规水平,也是最经常采用的水平。
对于纺织品外观检验,通常使用一般检验水平II级。如放宽检验或无需过高判断力,可使用一般检验水平I级。
从水平Ⅰ到水平Ⅲ抽样的数量逐渐增加。
水平Ⅰ的抽样数是水平Ⅱ的40%,适用于品质较稳定、产品不一致可能性小、无须过高判断力的状况。
水平Ⅲ的抽样数是水平Ⅱ的160%,加大检验的样本数量可以降低接受不合格产品的可能性。
特殊检验水平(Special Inspection Level)的特点是抽样数量少。适用于检验成本高、时间长、货物品质稳定(单一产品的重复加工),或通过少量的抽样检验就可以反应总体的品质水平。
从S-1到S-4抽样检验数逐步增加。
在服装辅料的检验中有时会采用特殊检验水平,例如拉链、纽扣等的检验。对于纺织品及附属辅料的功能性测试或内在质量测试,通常使用特殊检验水平S-3级。
4. 找出样本代字(Sample Size Code)
见下面图表。按照横向的“群体批(待检验产品的数量)”、纵向的“检验水平”,找出交汇点的样本代码。
例如,待检验产品数量为4000件,在3200~10000之间,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抽样,则样本代码是下表的字母L。
5. 决定抽样方案(即,选择不同严格程度的抽样方案):
抽样根据严格程度分为:正常检验、加严检验、放宽检验3种方式。
所谓“正常检验”,就是没有异常情况、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采用的抽检方式。所以,正常检验也是最常用的抽检方式。刚开始检验新的供应商生产的货物时,默认都采用正常检验。
那么什么情况下采用加严检验或放宽检验呢?当检验发现产品品质发生变动时,我们就应该考虑更换更合适的抽检方式,以达到兼顾检验成本和控制质量风险的目的。同理,不管采用正常、严格、放宽中哪种抽检方式,一旦采用了,那么在以后对同系列或同类型产品的检验中都应采取这一标准,除非供应商的产品品质再发生了变动。
那么,品质变动时,如何更换抽检方式呢?往下看。
正常到加严:
适用于品质变坏导致不合格产品误收风险增大、正常检验的方式不足以在产品质量上保障客户的合理利益。
当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不足5批中有2批是拒收的,则下一次检验应该变更到“加严检验”。
注意:初次检验指对某一批产品的第一次检验,不包括第一次检验拒收后再次提交的检验(复检)。任何复检结果都不能作为是否需要更换抽检方式的依据。
加严到正常:
当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检验结果都是合格的,下一次应恢复到“正常检验”。
加严到暂停:
当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累计5批检验结果都不合格,应暂停检验。等待工厂采取行动改进产品质量、而且负责部门承认此行动可能有效时,才能恢复检验。恢复检验应从使用“加严检验”开始。
注意:暂停检验也可以不执行,但至少要执行正常和加严检验之间的转移规则,而且在符合转换到“正常检验”的条件之前,应一直使用“加严检验”。
正常到放宽:
适用于品质稳定且每次检验结果显示即使采用更严一级的结果,产品也能够被接受的情形,及时变更检验方式可以在保障品质的前提下节省检验成本。
当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连续10次检验结果符合更严格一级检验也可通过的结果、且生产稳定,可以转移到“放宽检验”。
注意:
按照GB/T 2828.1-2012的规定,正常检验转为放宽检验需要转移得分至少为30分。转移得分的来源如下(一次抽样为例):
当疵点接收数≥2时,如果当AQL加严一级后该批被接收,则给转移得分加3分;否则转移得分为0。
当接收数为0或1时,如果该批被接收,则转移得分加2分;否则转移得分为0。
当使用二次抽样方案时,如果该批在检验第一样本后被接收,给转移得分加3分;否则将转移得分为0。
放宽到正常:
当采用“放宽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出现任一批次检验结果被拒收,下一次应恢复到“正常检验”。
注意:
放宽检验是非强制性的,在条件不成熟或无把握的情况下可以不执行。
纺织品每个批次的生产受原料、人工、生产过程影响较大,稳定性不高,因此实际上很少会用到“放宽检验”。
我们总结一下:
一般情况下,开始都使用“正常检验”。
从“正常检验”转向“加严检验”,适用于:连续抽检5批或不足5批中有2批被拒收。
从“加严检验”转向“正常检验”,适用于:连续抽检5批都被允收。
从“正常检验”转向“放宽检验”,适用于:连续抽检10批即使更严一级的标准都被允收。
从“放宽检验”转向“正常检验”,适用于:只要有一批抽验被拒收。